问题 单项选择题

全拼或简拼汉字输入法的编码属于______。

A.音码

B.形声码

C.区位码

D.形码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汉字输入编码分为:数字编码、音码、形码、形音码。
数字编码是用数字串代表汉字,优点是方便掌握,不足之处是不便记忆。
音码即汉字拼音编码,是以汉语拼音为基础的汉字输入编码,在汉语拼音键盘或经过处理的西文键盘上,根据汉字读音直接输入拼音,全拼和双拼都是属于这种编码。
形码是依汉字的字形来编码的。它们或者以汉字的笔画为依据,或者以汉字的偏旁部首为基础,输入时,必须按汉字笔画的书写顺序依次输入,五笔字型、表形码都是这种编码。
形声码是把形码和声码的特点结合起来,将字根转换成拼音进行编码,兼有两者的优长。
在国标码中全部的国标汉字与图形符号组成了一个94行、94列的矩阵。每一行的行号称为“区”.每一列的列号称为“位”。汉字所在的区号和位号组合在一起所形成的4位数的代码称为该汉字的“区位码”。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十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丙公司将绿豆转卖给己公司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