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阅读理解与欣赏

(四)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15~17题。(9分)

学知识与学做人

①当今社会,知识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知识的价值也被越“炒”越“高”,“学知识”确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而“学做人”却往往被人们忽略,似乎它是件无足轻重的事。其实不然,“学知识”与“学做人”是紧密相联的,两者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②首先,“学做人”是“学知识”的前提与基础。当你还是一个幼童的时候,你已经从父母的潜移默化或幼儿园老师的启蒙中开始学做人了。上了小学,在各种课本中,你会发现一本《思想品德》课本,这正是在为你今后的道路做铺垫,让你懂得更多做人的道理。

③其次,“学知识”是“学做人”的进一步发展。当你知道要尊敬老师,要诚实……之后,你会感到不满足,这时知识填补了这个空白。你便开始了“学知识”的漫长历程。这个过程使你充实,令你更加聪明。但你应该知道,光有知识,不会做人,是无法立于当今社会的。

④由此,可以引出第三点“学做人”与“学知识”相辅相成,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在“学做人”的同时需要“学知识”,在“学知识”中也别忘了“学做人”。(光)会做人,没有知识不是“完人”;而光有知识,不会做人,同样也不是“完人”。厚此薄彼是不明智的。看看我们的同龄人,不少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现阶段的问题还不是很多,但将来碰壁之时是不会少的。反之,你将受益匪浅。“学知识”与“学做人”就如同你的左右臂膀,断了哪个都是残废。

⑤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让你既重视“左臂”也重视“右臂”,好好地保护这左右“臂膀”吧,它们会伴随着你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顺利地走下去。

小题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2分)

小题2:.为第③段的观点补充一个事实论据。(3分)

小题3:.摘出你认为最有哲理的一句话,并谈谈你从中得到的启示。(4分)

答案

小题1:“学知识”与“学做人”是紧密相联的,两者具有同等的重要性。(2分)

小题1:事例要典型具体,能够论证“光有知识,不会做人,是无法立于当今社会的”即可。(3分)

小题1:答案不唯一,言之成理即可。示例:如“学知识与学做人是紧密相联的,两者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一句极富哲理,知识使人聪明、充实、懂得做人的道理;而学会做人,可以使自己更好地运用知识,在社会上立足等。(4分)

多选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是甲公司在2011年发生的事项:
(1)2011年2月15日,甲公司的总经理A买入甲公司股票15万股,于2011年3月20日全部卖出,获利35万元。2011年4月3日,已经连续持有1年的甲公司5%股份的股东B要求甲公司董事会收回A的股票转让收益35万元,但董事会一直未执行B的请求,B遂于2011年6月3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向甲公司返还35万元的股票转让收益。
(2)2011年8月16日,甲公司的国有股东乙公司拟以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80%转让给丙公司。并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大致为:转让价格拟订为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5%;丙公司拟以现金支付,丙公司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公司支付30%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在股份过户后3个月内付清。
(3)2011年9月10日,持有甲公司15%股份的丁公司向银行贷款3500万元,并以其所持甲公司15%的股份设定了质押。丁公司将该事项及时告知了甲公司董事会,但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
(4)2011年10月26日,甲公司得知:戊公司伪造甲公司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不同的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甲公司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鉴于戊公司的侵权行为仍在持续,2011年11月20日,甲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了诉讼。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A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