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填空题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在四川汶川县发生了8.0级地震.地震是一种突发的自然灾害,震后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受到极大破坏,卫生基础设施损坏严重,供水设施遭到破坏,饮用水源会受到污染,是导致传染病发生的潜在因素.能否解决群众供水问题是关系震后能否控制大疫的一个关键问题.灾区人们日常生活用水及饮用水都要经过一系列的净化才能使用.请你解决如下的问题:

(1)为了除去水中的不溶性杂质,可采取的操作是______.

(2)当地震过后,你如何将污水变成清洁用水?______.

(3)除去河水中的不溶性杂质后,请设计一个实验证明水样是硬水:______.

(4)有人说“饮用天然矿泉水对人体健康有益,矿泉水微量元素的含量越多越好”,你认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______.

答案

(1)对含有不溶性杂质的水进行过滤,水中不溶性固体杂质即可被除去;

(2)为使污水变成清洁用水,需将水中不溶性杂质、有色杂质、异味等除去,因此可先通过静置沉降水中大颗粒不溶性固体杂质,然后加入明矾使不溶性小颗粒凝聚而加快沉降,接下来过滤彻底除去水中固体等杂质,最后加入具有吸附性的活性炭吸附水中有色、有味杂质,使污水变成清洁用水;

(3)取水样后,向水中加入肥皂水,泡沫较少则可证明水样为硬水;

(4)人体对微量元素需求量很少,摄入微量元素不足或过量都会对人体健康不利,因而并非矿泉水微量元素的含量越多越好;

故答案为:

(1)过滤. 

(2)先静置,加入明矾,沉淀,再过滤,加入活性炭

(3)取适量样品,加入肥皂水,观察泡沫的多少.  

(4)不正确;过量摄入微量元素同样对人体健康不利.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2006年6月17日,受雇于某空调公司安装部门的王某在给客户安装空调的路途中被一车辆撞伤。王某被撞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王某多次找到该车辆所有人孙某索赔,无果。无奈之下王某于2007年2月18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医疗费共计 12.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王某向法院提供了医疗单等证据。一审开庭时,王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交通费用的发票。庭审调查中,被告孙某主张该证据已超过举证期限,而王某则解释说,迟延证据是因工作忙,未能及时递交,最后法官仍安排双方对该证据进行质证。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在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驾车失误;原告也承认,自己未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但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2007年4月9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同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医院费共计8万元。王某当即表示提起上诉。
2007年4月21日王某因病去世,王某之子小王于2007年5月28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王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年8月1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如下:原审原告提供的医疗费用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误工费、医疗费5万元。
问题:
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