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填空题

(8分)1982年,党的十二大首次提出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指出,“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私营经济取得合法地位。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11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2005年2月19日,又通过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

试用有关哲学道理对上述材料进行简要分析。

答案

第一,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状况,必然要求经济成分的多样性。第二,事物是变化发展的,事物的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认识和利用规律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我们认识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冲破了对原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认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才使得我国的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第三,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扩展和向前推移。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过程正体现了这一点。

此题以党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为背景材料,考查这种认识的变化体现的哲学道理。回答此题时要求学生综合运用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的有关知识加以分析说明。作为简答题,语言要求简明扼要,但要联系材料,注意多角度回答而不能只答一个角度。党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从唯物论角度分析是一切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从辩证法角度分析是体现事物是变化发展的道理,从认识论角度分析则体现认识不是静止不变的,认识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扩展和向前推移。学生在回答此题时要注意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来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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