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02年新疆共培养爱国宗教人士8 000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白克力在总结大会上希望爱国宗教人士发扬爱国、爱党、爱教的光荣传统,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分子作斗争。
材料二:近10年来,“东突”恐怖势力在新疆境内制造了至少200多起恐怖事件,造成162人丧生,400多人受伤。2001年我国政府正式宣布“东突”恐怖势力是国际恐怖主义的一部分。2003年12月15日,中国公安部公布了第一批认定的“东突”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名单。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回答“东突”与宗教和民族的区别。
(2)结合材料分析我国是怎样处理宗教与民族问题的。
(3)我国为什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民族是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们共同体。我国只有56个民族,不存在“东突”民族。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我国的五大宗教团体都是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社会力量。“东突”势力从事恐怖暴力活动,危害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阴谋破坏我国统一。“东突”势力属于极端邪恶势力,是国际恐怖主义的一部分。
(2)①在民族问题上,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坚决反对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②在宗教问题上,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违法犯罪活动。
(3)在我国,广大教徒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同全国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是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有利于调动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本题以新疆正常的宗教活动和“东突”为背景材料,考查的知识点涉及民族、宗教、民族原则、民族政策以及我国的宗教政策,考查学生的再现知识、分析概括问题的能力。通过处理类似题目,还可以帮助学生正确分析“东突”、邪教等现象,透过现象抓住其本质,使认识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