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简答题

(5分)“4.20”芦山地震中 “不听话”的儿子

“地震了,你知道不,震中就在雅安!你没事吧?”刚刚恢复通讯,正在雅安的洪雅县组织部组织二股副股长肖敏就接到父母的电话。“你赶快回洪雅,那边危险!”作为家里的独生子,父母的担忧和焦虑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爸,妈,这个时候我怎么能走呢?放心吧,我会注意安全的。”肖敏没有听父母的话,在征得单位领导的同意后,就地加入了自救队,与当地党员干部群众一道投身到了抗震救灾斗争中。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七年级下册《共同的责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5分)

(1)从肖敏的行动中我们可以得到的启示: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正确的选择是什么?(1分)

(2)从肖敏的行动中我们可以看出,肖敏是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承担责任需要我们付出哪些代价?(2分)同时又可能得到哪些收获?(2分)(每问列举不少于两项)

答案

(1)以集体利益为重(1分)

(2)花费更多的时间;付出更多的精力;牺牲个人的业余生活,甚至牺牲健康与生命;(任答两点得2分)不仅有利于集体,更有利于个人的发展;锻炼了个人的意志品质;培养了作为社会公民的责任感;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任答两点得2分)

题目分析: 本题是以“4.20”芦山地震中“不听话”的儿子为背景,第一问,考查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正确选择。结合材料,选准角度,可从以集体利益为重考虑。第二问,考查承担责任,我们付出的代价,结合材料,选准角度,可从花费时间、付出精力、牺牲业余生活等等。

问答题

案情: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1998年拟定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后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1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人员宋某认购45万元,李某、王某、周某各认购20万元,其余职工各认购1万元。公司成立后,分别向各认购人签发了出资证明书。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宋某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王某为公司董事,周某任监事会 * * 兼财务负责人。2001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周某列席了董事会,并表示同意。会后,董事会下发文件称:本次增资计划经具有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可以实施。同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除少数职工认购了30万元外,其余120万元由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平均认购,此次增资进行了工商登记。同年10月,王某与其妻蓝某协议离婚,蓝某要求王某补偿25万元。王某遂将其所持股权的50%根据协议抵偿给蓝某,董事会批准了该协议。2003年5月,川南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立案侦查。侦查发现:除王某外,宋某、周某、李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获得的股权均是挪用原川南商业大楼的资金购买,且2001年公司增资时,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四人均未实际出资,而是以公司新建办公楼评估后资产作为增资资本,并分别记于个人名下。同时查明,偷税事项未经过股东会讨论,而是董事会为了公司利益在征得周某同意后决定实施的。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偷税罪成立,判处公司罚金140万元,宋某等亦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问题:

蓝某可否根据补偿协议获得王某所持股权的50%?为什么?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