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启发式加工是指人们在面对说服信息时,采用简单规则或心理捷径的方法对其进行吸收和加工。 下列不属于启发式加工的是( )

A.销售员推荐的几套衣服中,小王打定主意“哪件让我觉得舒适我就选哪件”

B.在选电脑时,小张综合考虑了配置规格、价格、品牌、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的情况

C.小李在买牙膏时,认为既然牙科协会都推荐A品牌,那我就选A好了

D.小红认为A品牌一定不错,因为它是某明星代言的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选项A、C、D都采用了简单规则或心理捷径的方法对说服信息进行加工,但B项则是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问题,对信息进行加工,故选B。

问答题 简答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刘家勇和刘家胜均系A县柳屯镇肖河寨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1997年村民小组将一块南北长相耕地均分给各户,2000年又将该地南边东西长耕地均分给各户。刘家胜分得最北一段,与刘家勇等人1997年分得的土地相邻。刘家胜在分得的土地上栽种杏树和柿子树形成果园。2004年,刘家胜在果园北边与刘家勇等户相邻处栽了一行花椒树和杨树。刘家勇等人认为刘家胜将树苗栽种在其耕地内,故向刘家胜主张土地使用权利,但刘家胜不予认可。2008年6月8日,刘家勇及刘家善、刘家怀将刘家胜在其耕地相邻处栽种的杨树苗10多棵拔掉,其中刘家勇拔两棵,后刘家勇将拔掉的两棵杨树苗移栽至第三人的杏园内,现存活一棵。当日,刘家胜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2009年5月27日,A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刘家勇、刘家善、刘家怀裁决行政拘留5日。刘家勇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复议的决定,刘家勇仍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刘家胜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家勇的行为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故被告对原告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与其社会危害程度不相比,处罚畸重,属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故判决:变更被告A县公安局对原告刘家勇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5日为罚款50元。

刘家勇的行政拘留处罚在申请复议期间可否暂停执行()

A、可以暂停执行

B、不可以暂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