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仍不改正的,或者经培训试用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

A. 对遇有危难情形的群众拒绝提供救助的

B. 文化、业务素质低,不适应公安工作的

C. 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非人民警察的

D.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后仍不改正的,或者经培训试用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的。(二)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的。(三)耍特权,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群众, 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四)酗酒滋事或者经常酗酒的。(五)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非人民警察的。(六)不按规定着装,警容不严整,举止不 端庄的。(七)对遇有危难情形的群众拒绝提供救助的。(八)文化、业务素质低,不适应公安工作的。”所以选择ABC。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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