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集团公司为一销售生产建材的有限公司,下属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ABC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对其2005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2005年10—11月期间,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预备调查和测试。在调查和测试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注意到这些情况:
(1)甲公司生产的建材除自身的销售部对外销售,大部分发给各地的办事处和分公司。各月底,办事处将当月的收发存的数量汇总后报甲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甲集团公司以前年度对本部的建材存货,均实施了盘点,对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建材产品,没有进行盘点,但有完整的存货进货和发货的仓库记录;
甲集团公司还有一部分产品在代理商处,产权属于甲公司,但甲公司未对其进行盘点,由代理商每月上报代销清单和存量;
(2)甲集团公司发出建材产品时并未按顺序编号;
(3)仓库的明细账记录和财务的明细账记录每月不作核对,每年终时根据盘点情况一并核对调整差异;
(4)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房地产的开发项目除当地外,也有外地的项目。因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产品的特殊性,乙公司以前年度都不组织盘点小组进行盘点,主要通过销售部门的销售报表了解库存的开发产品,对开发成本也不盘点。
2005年12月25日,甲公司编制了存货盘点计划并交予注册会计师讨论,从11月30日存货情况看,办事处和分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存货均占1/3。
存货盘点计划的部分内容如下:
(1)甲公司本部的存货由财务、仓库和采购部门人员组成盘点小组,在2005年12月31日进行盘点,所有的存货流动截止到12月26日,登记好盘点表数据,12月26日以后发出的存货和入库的存货全部作为2006年的存货变动;
(2)各办事处和分公司的存货,限于集团总部人手,由各自办事处和分公司在2005年12月28日自行负责盘点,届时将盘点表报送本部的财务部和仓库;
(3)各盘点表的要求是,按存货类别和相关明细填写盘点清单,存货要摆放整齐,便于点数计量;
(4)在代理商处尚未销售的存货,由代理商将存货盘点表做好交给集团财务部和仓库;
(5)子公司的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存货性质特殊,由子公司自行决定,可以不盘点,与子公司的销售部门进行核对工作,做好存货明细表交给集团财务部;
(6)如盘点有废品和残次品等,不再进行盘点,以财务部和仓库部门的账面记录为准。
注册会计师与公司讨论后,决定监盘计划主要针对如下:
(1)随机选择1/3的存货进行监盘,包括集团本部和分公司、办事处的存货,以及子公司的存货,其余进行审阅盘点记录和账面记录;
(2)对在代理商处保管的存货,采取函证的方式;
(3)确定重要性水平为公司资产总额的1%。公司自行盘点完,注册会计师按存货期末余额的10%进行重新盘点,若盘点结果表明误差低于1%的,则不要求公司重新盘点;
(4)盘点结束,与公司盘点人员对存货盘点表进行签字确认,获取盘点时间前的最后一张出入库单据。
要求:
1.通过内部控制调查和测试所注意到的事项是否构成存货的内部控制缺陷,请一一说明理由。
2.甲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编制的盘点计划和监盘计划的相关内容有无不妥之处,如有,请予以指正。
3.注册会计师要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出具审核报告,其获取了公司管理当局声明书,声明书中说明其公司在存货内控中存在重大缺陷,即办事处、分公司和代理商处存货没有定期盘点的内控薄弱环节,并恰当地修正了有关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注册会计师据此草拟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如下,请说明是否有不当之处。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甲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公司管理当局对2005年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贵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其他必要的程序。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控制标准于2005年12月31日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ABC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