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批货物按发票总值的110%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轮船于6月7日在海上遭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渍,损失价值为1000元;该轮继续航行,又于6月9日发生触礁事故,又使该批货物发生部分损失,损失货物价值为2000元。保险公司按平安险条款,应支付的赔偿额为多少元( )
A.2200元
B.1100元
C.3300元
D.4400元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平安险责任范围 按照平安险的条款,只对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使货物发生的损失(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负责赔偿,而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也即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第一次损失即 6月7日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但按照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规定: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也应列入赔偿范围。因而,保险公司应对上例发生的两次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