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论述题
案例分析:河南镇平县郭庄乡患儿郭小涛自2007年7月出生后,一直选择三鹿奶粉。2008年6月,郭小涛经北京儿童医院诊断,确认患肾结石、 * * 结石等结石病,并导致孩子急性肾功能衰竭和肾积水。其发病原因就在于小涛服用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小涛的父母于2008年9月将石家庄三鹿集团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等15万元。这是国内消费者正式起诉三鹿毒奶粉的第一案。
(1)你认为三鹿集团是否应该赔偿郭小涛父母的损失?为什么?
(2)三鹿集团应该承担本案中的哪些法律责任?
答案
案例分析
(1)三鹿集团应该赔偿郭小涛父母的损失。因为:①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三鹿集团的产品导致郭小涛身体患严重疾病,侵犯了小涛的生命健康权,理应赔偿损失。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本案中三鹿集团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郭小涛的合法权益,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三鹿集团应对郭小涛人身权受侵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