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不违背一物一权原则的是( )。

A.甲乙共有一台笔记本电脑

B.丙村村委会将某地同时承包给甲和乙

C.在同一物上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

D.甲以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权以取得贷款

E.甲将自己所有的汽车质押给乙

答案

参考答案:A,C,D,E

解析: (1)选项A:共有物上成立的是一个所有权,而不是多个所有权,共有并不违背一物一权原则;(2)选项B:一物一权原则不允许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于同一标的物上,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的是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两个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互不相容的,不能在同一土地上设定:(3)选项C:抵押权设立无须转移占有,质权设立须转移占有,二者是可以棚容的;(4)选项D: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而抵押权涉及的是土地使用权未来的交换价值,二者是相容的,可以在同一物上并存;(5)选项E:质押并不转移所有权,将自己所有的物用于质押是所有权处分权能的体现,不违背一物一权原则。

问答题
单项选择题 B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