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稽查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的时候发现甲企业偷逃税款1万元,稽查人员在履行告知等有关法定程序后,以A市B区国税局的名义下达了如下处理决定:补缴增值税1万元,课征滞纳金 150元;认定该企业偷税,处所偷税款0.5倍罚款,计0.5万元。缴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仍不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并且税务机关发现甲企业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因此经区国税局局长的批准,依法采取税务保全措施,扣押了甲企业一批价值1万元的货物。以上税务行政行为在作出时,税务机关都向甲告知了救济权利和法定期限。甲企业对税务机关扣押其货物的行为不服,预行使救济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企业必须先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甲企业应当先缴纳了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甲企业可以在知道诉讼权利之日起3个月内向B区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D.甲企业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A市国税局或者B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税务保全措施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行为,所以可以直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选项C说法正确。 国税局的复议机关应是上一级主管机关,而不包括同级人民政府。选项D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