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背景材料】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G作业使用的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施工网络计划如图2-3所示(单位:天)。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

事件二:8月21日~22日,场外停电,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日。

事件三: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3增至350m3,超过了10%,合同中该工作的综合单价为55元/m3,经协商调整后综合单价为50元/m3

事件四: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3,该工作综合单价为78元/m3

事件五: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天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10个工日。

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索赔要求?说明其原因。

答案

参考答案:

对索赔提出要求后判定如下:

事件一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降水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二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停水、停电造成的人员窝工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三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且工作E的工程量增加了50m3,超过了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

事件四不应提出索赔要求,因为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事件五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甲方指令增加工作,是甲方的责任。

解析:考查索赔管理。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为:(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上述3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可批准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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