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宿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为了预防侵害而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的情形,如在门上装置自动栓,或在墙上插上玻璃碴等。防卫人预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侵害发生之前作防卫的准备,以便在发生不法侵害时予以反击,发生防卫效果。,这种行为,从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精神来看,应当是允许的,防卫的效果也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只要该行为没有危及公共安全(如在自家瓜地周围私自拉上电网以防偷盗等行为),就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