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北宋初年规定:租佃土地须“明立要契,举借粮种,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如有纠纷,“只凭契照为之定夺”。
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诏:“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州军,旧条:私下分田客(佃户)非时不得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年收田日毕,商量去处,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如果主要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
——《续资治通鉴》
材料二 知大名府韩琦言:“臣准散青苗诏书,务在惠小农,不使兼并乘急以要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所立条约,乃自乡户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陌,三等以上更许增借。”
——《宋史·食货志》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其制度规定的目的。(10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相关制度规定的历史背景。(4分)
(1)目的:材料一:规范租佃关系,抑制地主对佃户的人身约束;协调租佃纠纷,维护生产正常进行。(6分)材料二:保护自耕小农,抑制兼并,增加国家收入。(4分)
(2)历史背景同;租佃契约关系普遍化,自耕小农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土地兼并加剧,政府根据社会变化在政策上进行调整。
题目分析:(1)根据材料一、二的文字内容,进行目的概括即可即:材料一:规范租佃关系,抑制地主对佃户的人身约束;协调租佃纠纷,维护生产正常进行;材料二:保护自耕小农,抑制兼并,增加国家收入;(2)结合所学知识不难判断出本题反映的是宋代土地土地兼并对生产发展的重要影响,依据材料内容能看出其主要涉及的时代背景问题是:租佃契约关系普遍化,自耕小农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土地兼并加剧,政府根据社会变化在政策上进行调整。
点评:在中国古代,土地兼并导致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流离失所,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是不利于生产发展的,是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代表。但在今天的生产力条件下,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科技、生产资料投入,才能真正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小农经济是落后的,始终将被取代的。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古今土地兼并和集中的重要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