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选择法,亦称强制选择业绩法,它是一种结果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在强迫选择法中,考评者必须从3~4个描述员工某一方面行为表现的项目中选择一项或两项内容作为单项考评结果。该方法在各个项目中列举了工作行为表现,使考评者能够明确下属员工的考评结果是高、是低,还是一般。强迫选择法只能用来考评特殊工作行为表现,可以避免考评者的趋中倾向、过宽倾向、晕轮效应或其他常见的偏误。 强迫选择法在使用过程中,考评者很容易把握哪些描述是积极的,哪些描述是消极的。此外,它还可以在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发挥作用。 请指出上述描述中存在的5处错误,并予以改正。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4)______ (5)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