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10年4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6160元
B.6272元
C.8400元
D.8960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而实际捐赠20000元,超过限额,所以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为19200元。因此,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6272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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