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生效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在对话要约场合,要约是立即生效的

B.在对话要约场合,要约为受要约人理解时才生效

C.在非对话要约场合,要约通知进入受要约人控制范围即生效

D.在非对话要约场合,要约通知为受要约人所知晓时才生效

E.从总体上而言,我国对于要约的生效采取的是“理解主义”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由此可知,我国要约生效采用到达主义而非理解主义,只要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不论受要约人是否理解,要约立即生效。

选择题
问答题

某市前进无线电厂生产的“红星”牌收录机十分畅销。商标法公布后,无线厂及时进行了注册,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但是好景不长,1996年8月,该无线厂多次接到顾客投诉,称所购“红星”牌收录机质量低劣,用不了几天就坏了。该厂立即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未发现质量问题。待对投诉顾客所购的收录机检查之后,发现此种收录机根本不是该厂所生产,只是该收录机的外形和商标相同,致使顾客误认为是该厂产品。经查,这种收音机是本市光明无线电厂所生产的。又经过深人调查,发现光明无线电厂所用商标是一无业游民李某勾结本市华远印刷厂印刷的,由华远印刷厂印好后交给李某,再由李某卖给光明无线电厂,光明无线电厂装配后又委托市家电经销部代为销售。家电经销部原先并不知道是假冒的收录机,后见质量低劣向光明无线电厂询问才知,但见销量挺好,获利颇丰,也就不再追究下去。同时该经销部还勾结市邮局职工周某为此种假冒收录机的邮购提供方便,以此使该伪劣收录机大量流向外地。由于前进无线电厂的产品被假冒,使其蒙受巨大损失。该厂与光明无线电厂多次进行交涉无果,遂向市人民法院以光明无线电厂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光明无线电厂停止侵权,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200万元。
现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光明无线电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