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林女士,30岁,婚后5年未孕。夫妇双方生殖器形态学检查未见异常,为监测有无排卵,不需采用的项目是()

A.基础体温测定

B.宫颈黏液结晶检查

C.超声检查

D.诊断性刮宫取子宫内膜检查

E. * * 镜检查

答案

参考答案:E

解析: * * 镜检查是利用 * * 镜将子宫颈的 * * 部黏膜放大10~40倍后,观察宫颈异常上皮细胞、异型血管及早期癌变,以便准确选择可疑部位做宫颈活体组织检查。该检查项目不能监测有无排卵。

问答题

案情:2006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三人均为某国有汽车集团委派)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款20万元,并提走2辆高级轿车。后李某将该公司欠该汽车公司的货款冲减了32万余元,从而将这20万元货款非法占有。
2008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李某、郭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非法占有该汽车公司20万元货款的行为,认定不构成贪污罪。后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系某汽车集团(国有企业)委派的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3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某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于是撤销一审判决,分别改判黄某、李某、郭某有期徒刑3年、13年、1年。
问题:

一审法院能否将检察院指控李某的贪污犯罪部分退回人民检察院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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