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应当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
A.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C.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D.参与对外合同签订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有限合伙中合伙人的行为 《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维护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合法利益,以保证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和保持合伙企业的稳定经营。据此,本题中D的表述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