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良好的程序设计风格,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A.程序应简单、清晰、可读性好
B.符号名的命名只要符合语法
C.充分考虑程序的执行效率
D.程序的注释可有可无
参考答案:A
解析: 良好的程序设计风格主要包括设计的风格、语言运用的风格、程序文本的风格和输入输出的风格。
设计的风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结构要清晰;思路要清晰,在设计程序时应遵循“简短朴实”的原则,切忌卖弄所谓的“技巧”。
语言运用的风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选择合适的程序设计语言以及不要滥用语言中的某些特色。特别耍注意,尽量不用灵活性大、不易理解的语句成分。
程序文本的风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注意程序文本的易读性;符号要规范化;在程序中加必要的注释;在程序中要合理地使用分隔符等。
输入输出的风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对输出的数据应该加上必要的说明;在需要输入数据时,应该、给出必要的提示,以适当的方式对输入数据进行检验,以确认其有效性。
总之,程序设计的风格应该强调简单和清晰,程序必须是可以理解的,强调“清晰第一,效率第二”。由上所述,符号名的命名不仅要符合语法,而且符号名的命名应具有一定实际含义,以便于对程序功能的理解。因此,选项B中的说法是错误的。
由于程序设计的风格强调的是“清晰第一,效率第二”,而不是效率第一。因此,选项C中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程序中的注释部分虽然不是程序的功能,计算机在执行程序时也不会执行它,但不能错误地认为注释是可有可无的部分.在程序中加入正确的注释能够帮助读者理解程序,注释是提高程序可读性的重要手段。因此,选项D中的说法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