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09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0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A.300

B.700

C.1 000

D.1 170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1 000+170=1 170(万元)。销售价款和增值税的款项都已收到,所以抵销的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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