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外国投资者1994年在经济特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投资举办了一家生产性企业,该企业1997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开始获利年度,2000年以后均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2005年该外国投资者决定从2004年度所分得的税后利润中取出90万元,用于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经营期限暂定为10年。则外国投资者可以获得的再投资退税额为( )。(地方所得税税率3%)
A.3.02万元
B.4.14万元
C.5.08万元
D.6.35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经济特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标准税率是24%,2004年继续享受减半优惠政策,实际所得税税率12%。应退税额=90÷(1-12%-3%)×12%×40%=5.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