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以一辆价值1万元的摩托车作抵押,向乙借款5 000元;后来,又以该摩托车作抵押,向丙借款5 000元,并办理抵押登记;1个月后,又将该摩托车质押给丁,借款5 000元。丁在接受质押后,发现该摩托车有毛病,将摩托车送去戊处修理,丁不给修理费,戊将该摩托车留置。此时,以上各项债务均界清偿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乙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戊受偿

D.戊优先于丙受偿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考点] 不同担保物权之间的优先受偿 由于多项担保物权可同时存在于一个物之上,当一个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时,就需要有一定的规则确定何者优先受偿。我国《担保法解释》对此作出了规定。《.担保法解释》第76条规定,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留置权因为是法定担保物权,在效力上优于一般担保物权;登记的抵押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其公信力优于以交付为公示方式的质押,因此效力上优于质押;质押因具有交付的公示方式,因此,其效力高于没有任何公示方式的未经登记的抵押。 本题中,乙享有的是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丙享有的是登记的抵押权,丁享有的是质押权,戊享有的是留置权,因此,四者的受偿顺序应该是戊>丙>丁>乙。 所以,BD两项正确,A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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