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姜某是大力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某是执行董事,严某是总经理。下列关于该公司法人资格认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是法人

B.肖某是法人

C.严某是法人

D.姜某是法人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36条第1款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故大力电器有限公司的法人是公司,本题答案为A。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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