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某某多次通过各种手段窃电,市电管局发现后,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李某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 )
A.判决维持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B.判决变更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C.判决撤销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责令市电管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D.判决驳回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行政拘留决定权和行政判决 讲解:《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 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依此,电管局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的行为是超越职权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并可以责令电管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