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审计项目合伙人是C注册会计师,其妻子是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制定审计计划时,C注册会计师认为对甲公司非常熟悉,无须再了解甲公司及其环境,应将审计资源放在对认定层次实施实质性程序上。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成员D发现有迹象表明甲公司存在重大舞弊风险。审计项目组成员E提出应当针对该舞弊风险实施追加程序,并建议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C注册会计师认为甲公司管理层非常诚信,不会出现舞弊情况,且甲公司并非上市公司,无须考虑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C注册会计师坚持自己的主张,对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请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在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业务承接、业务执行和业务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1)审计项目组缺乏独立性。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一业务质量控制》的要求,对于审计业务,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当独立于甲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C注册会计师的妻子是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2)没有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任何审计业务都必须实施风险评估程序。(3)没有对管理层舞弊保持职业谨慎。在甲公司存在重大舞弊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谨慎,追加实施审计程序。(4)审计项目组内部意见分歧未经解决不能出具审计报告。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审计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审计报告。(5)没有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甲公司存在重大舞弊风险,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