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患者,男,55岁。双下肢无力半年,右侧明显,近2个月步态不稳,右手不能扣纽扣。无外伤史,无发热。体格检查,颈背部无明显压痛,两上肢前臂、手及上臂尺侧皮肤感觉减退,右侧尤其明显,四肢肌张力增高,肱二头肌反射亢进,双侧膝踝反射亢进,右髌阵挛阳性,右巴宾斯基征阳性。

最有助于鉴别诊断的辅助检查是

A.颈椎X线片
B.颈段X线断层摄片
C.肌电图
D.颈段MRI
E.核素扫描

答案

参考答案:D

问答题

郭女士于1998年6月与某副食品加工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糕点生产线操作工。2002年5月15日,郭女士经县卫生防疫站检查确诊为患有乙型肝炎。厂方以郭女士患有传染病不能从事食品加工生产为由,给其3个月医疗期,并通知其自行联系单位,调出副食品加工厂。期间,郭女士提出自己已怀孕3个月,并提供了医院有关证明。2002年8月15日,厂方仍以郭女士患有乙肝在医疗期内未治愈为由,提前解除了与郭女士的劳动合同,并一次性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200元。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第2天,郭女士即流产。随后,郭女士多次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希望与厂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厂方按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给其病假期间的工资、报销怀孕和患病期间的医疗费,并享受产假待遇;提出如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应当发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厂方认为,郭女士患有传染病已不适宜在该行业工作,单位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提前通知并按程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现在企业面临市场竞争,效益低下,厂里已经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从人道主义出发,发给郭女士一次性困难补助,郭女士的其他要求不能接受。郭女士在多次要求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于2002年9月15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郭女士所患疾病确属不适宜食品行业工作,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享有产假待遇。) 

试分析:

此案应该如何处理?

单项选择题 B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