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的仪表公司与在杭州的电器公司都是国有企业,由仪表公司供应电器公司产品,两公司因故发生了贷款支付结算的纠纷。作为它们的开户银行,请你对以下情况做出正确的处理。
在武汉,双方公司负责人就今后进一步加强业务合作和理顺货款结算关系进行了商谈,决定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为此,双方银行就两公司是否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审查,重点审查内容为()。
A.双方必须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适用对象
B.结算的款项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C.在购销合同中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D.在各自的贷款银行中无逾期贷款发生的记录
参考答案:A, B,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