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红星化妆品公司(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将购进的香粉(不含税价7万元)全部和自家生产的化妆品搭配组成成套高档化妆品5000套,5月份对外销售成套化妆品3000套,不含税14万元;销售自产高档化妆品A,取得不含税9万元。关于该企业上述业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元。
A.香粉用于生产成套高档化妆品已纳消费税不可以抵扣
B.本期高档化妆品A要缴纳消费税0.28万
C.本期高档化妆品A应纳消费税为2.70万元
D.香粉可扣除已纳消费税为0.56万元
E.本期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4.8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C,E
解析: 用香粉搭配生产成套化妆品属于税法规定的“外购护肤护发品(或化妆品)生产护肤护发品(或化妆品)”,可以按规定抵扣已纳消费税。 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7×30%=2.1(万元) 销售A高档化妆品应纳消费税 =9×30%=2.7(万元) 化妆品应纳消费税 =14×30%+9×30%-7×30%=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