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实验题

惠玲同学做了“测食用油密度”的实验,且其小组同学对她的实验进行了评估与交流。

(1)惠玲同学实验过程:

a.看到水平桌面上天平如图所示,指针指到分度盘中央了。于是,她立即准备将空烧杯放在天平左盘开始测量。可可组长马上给她提示“等等……”。惠玲同学立即明白了,还应将天平                     ,再调节              ,使指针指在分度盘的中线处;

b.用已调节平衡的天平测出空烧杯的质量m1

c.向烧杯内倒入适量食用油,测出烧杯和食用油的总质量m2

d.把烧杯内的食用油全部倒入量筒内,读出量筒内食用油的体积为V

e.测得的食用油密度的表达式是:ρ=              

(2)小组中佳莉同学认为这样操作过程还存在问题,猜想油倒入量筒内,倒不干净,会影响实验结果。于是,大家在各种规格的烧杯中倒入适量的食用油,放置一会儿,将全部的油沿杯口倒出,得到如下数据:

烧杯规格500ml250ml100 ml50ml
空杯质量/g1461004634.5
杯和剩余油的质量/g15110348.535.8
通过上述多次实验,验证了佳莉同学的猜想是          (选填“正确”或“错误”)的。若实验使用的是100 ml的烧杯,则计算量筒中食用油的质量时,需要减      g,否则其测得的密度值将会比实际值            (选填“偏大”或“偏小”)。

(3)为了减小实验误差,请你改进惠玲同学测食用油密度不合理的操作:

a. 用已调节平衡的天平测出烧杯和                       的总质量m

b. 把烧杯内的食用油适量倒入量筒内,读出量筒内食用油的体积V

c. 用天平测出烧杯和                        的总质量m′。

答案

(1)游码移至标尺左端零刻度线处 平衡螺母       (2)正确  2.5  偏大 (3)食用油(c)剩余食用油

题目分析:(1)惠玲同学实验过程:

a.如图所示,游码没有在零刻度,所以使用方法不正确。应将天平游码归零,再调节平衡螺母,使指针指在分度盘的中线处;

e.食用油的质量:,体积:V所以密度的表达式是:

(2)分析表格,烧杯中的油的确倒不干净,那么测量的体积会偏小,所以密度会偏大。分析验证了佳莉同学的猜想是正确的。若使用100 ml的烧杯,根据表格得,质量要减2.5g。

(3)合理的操作步骤:

a. 用已调节平衡的天平测出烧杯和食用油的总质量m;

b. 把烧杯内的食用油适量倒入量筒内,读出量筒内食用油的体积V;

c. 用天平测出烧杯和剩余食用油的总质量m′。

这样的操作可以避免上面实验中出现的偏差。

点评:测密度的实验是初中物理非常重要的实验之一,经常考试到,要熟练掌握,特别是天平使用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以及本实验中的密度测量不准的原因在熟记于心。

问答题 简答题
问答题

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问题:

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