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论述题

(12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要求,从2008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即着手研究选举法的修改,先后到8个省市区进行调研,重点听取对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问题的意见;对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所涉及的问题,深入分析、反复论证,形成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2009年10月、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

结合材料,谈谈选举法修正案的立法过程所体现的政治生活道理。

答案

(1)党的十七大提出修改选举法的要求体现了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以及党依法执政,领导立法。

(2)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讨论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3)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体现了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

(4)本次修改选举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注重听取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体现了我国国家机构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治国的原则。(每点3分,共12分)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