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关联关系,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拥有多家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2010年至2011年发生以下业务:
(1)甲公司和乙公司因经营业务变化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0年1月1日完成以下资产置换,并办理完相关手续。
①2010年3月31日甲公司以办公楼、设备、库存商品与乙公司的一批运输车辆、设备和持有的对A公司投资交换。甲公司、乙公司用于交换的存货、设备和运输车辆原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已经抵扣,交换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计算缴纳增值税,甲公司另需交纳房产交易营业税90万元,交换资产的情况见下表(金额:万元,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甲公司 | 乙公司 | |||||
交换资产 | 办公楼 | 设备 | 存货 | 运输车辆 | 设备 | 对A投资 |
账面价值 | 1600 | 220 | 540 | 350 | 150 | 1680 |
公允价值 | 1800 | 250 | 500 | 350 | 180 | 2000 |
③双方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交易双方考虑增值税后的公允价值总额之差以货币资金补足。
(2)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80%,能够对A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当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其差额为一项尚待摊销15年的无形资产形成。2010年A公司利润表显示4月至12月期间实现净利润64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2011年6月30日甲公司以800万元出售了A公司20%股权,出售以后甲公司继续享有对A公司60%的股权并实施控制。A公司2011年1月至6月实现净利润460万元,并实施了2010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
(3)乙公司取得甲公司办公楼以后,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400万元进行装修后达到可使用状态,并于2010年7月1日起将该办公楼出租给B公司,年租金300万元,并按照5%缴纳营业税。乙公司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100万元。
要求:
分别计算甲公司、乙公司因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
参考答案:甲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1800+250+500)-(1600+220+540)-90=2550-2360-90=100(万元);
乙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350+180+2000)-(350+150+1680)=2530-2180=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