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或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1/3;1/3
B.1/2;2/3
C.2/3;1/3
D.1/3;2/3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