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保证金30万元。后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被取消,乙公司也无资金退还甲公司,甲公司向县公安局报案称被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诈骗3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王某传唤到公安局,要求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并将扣押的乙公司和王的财产移交给甲公司后将王某释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县公安局的行为有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县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名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乙公司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县公安局行为违法并请求国家赔偿,法院应当受理

D.甲公司获得乙公司还款是基于两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的还款行为有效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考点]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详解] A、B项矛盾,因此只有一项能入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本案中公安机关将王某传唤到公安局,要求其签订还款协议书的行为显然超出了刑事侦查的职权范围,属于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名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正确,应选。乙公司的财产被公安局扣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并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C项正确应选。D项的说法不成立,既然基于民事权利,甲、乙两公司之间就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无权主动采取强制措施解决民事纠纷。甲公司与王某之间的还款协议书不是在当事人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不具有约束乙公司的效力,所以乙公司的还款行为无效,D错误,不选。

单项选择题

在美国的许多城市,人们希望能呼吸到最清洁的空气,这种追求几乎达到了宗教般的狂热。为此,一些减少空气污染的新技术应运而生,可是谁也不曾想到,人们却为此不断付出巨大的代价。 1990年,美国的《洁净空气法规》强制空气质量差的地区在汽油中添加充氧剂等化学制品,从而减少一氧化碳和苯等有害气体的排放量。但是,现在发现,大多数常用的充氧剂如甲基叔丁基乙醚已从地下贮油箱中渗入地下水,并已污染了地下饮水源,使这一地区可能在几年内成为美国最严重的地下水污染区。科学家认为,水中即使有十亿分之几十的甲基叔丁基乙醚,也会对人的健康有严重影响,甚至可能会致癌。一些曾坚决反对运用这项技术的团体还认为,加油站的空气中这种充氧剂气体含量过高,会使人呼吸困难、头痛和眩晕,不仅加油站的人,就连路上的行人也会受到影响。 麻烦的事远不止这些。科学家们证实,这种化学物质具有很强的水溶性,对土壤几乎没有亲和力,同时它又是很难分解的寿命很长的物质。虽说甲基叔丁基乙醚见光可分解,但阳光很难进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因此,它一旦进入地下水中,人们就很难将它“请”出来,而它渗入到更深水层的可能性则是不可避免的了。美国政府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关闭受污染的水井,断绝受污染的水源,设法从受污染区外部调水,当然,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要的资金数量是巨大的。还有一个办法是通过改进贮油箱来减少含有有害物质的汽油的泄露,但这仍不能解决已经发生的水源污染问题。 目前,美国的科学家们正在制定一个从水源中清除这种有害物质的计划,他们试图把从土壤中分离出来的被称作PM1的细菌注入受污染的地下水中。据说,PM1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吸收较大剂量的甲基叔丁基乙醚。科学家们同时坦率地说,这项在受污染的土壤和水的试样中已经获得成功的试验,在清洁地下水的具体应用中,还没有让人信服的实例。看来,这种“按下葫芦起来瓢”的情况,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是值得注意的。

不属于“巨大的代价”所指的内容是()

A.已经对地下饮水源造成严重污染

B.使人们希望呼吸清洁空气的追求落空

C.为解决水污染耗费大量人力与资金

D.水污染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还很难

单项选择题 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