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考点] 普通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相比,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多个,具有可分性,而且诉讼请求也是数个,在是否合并审理方面当事人具有决定权。对于熟悉上述特点的考生而言,本题题干部分已经将答案明白无误地透露出来,因为法院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的。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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