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在一审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按撤诉处理

A.作为原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依《民诉意见》第158—160条的规定,A、B、C三项情形下均可以按撤诉处理。参见《民诉意见》第15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第159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第160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至于D项情形下,并不影响审理的正常进行,也不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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