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10000万元,利润总额1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50万元,业务招待费60万元,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3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该企业2004—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下表所示:

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计算:

(1)2011年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

(2)2011年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

(3)2011年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

(4)2011年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

(5)2011年研究开发费用在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

(6)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答案

参考答案:

(1)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10000×5‰=50(万元)。

(2)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60×60%=36(万元)。

(3)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1000×12%=120(万元)。

(4)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120万元。

(5)研究开发费用在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300×(1+50%)=450(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000+(60-36)+(150-120)-300×50%+(-400+250)=754(万元)。

应交所得税=754×25%=188.5(万元)。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