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该金店当月应纳消费税合计为( )元。

A.63132.52

B.63773.54

C.62918.84

D.47961.58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1)除上述第(2)(4)(5)(6)笔业务应纳消费税外,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足金首饰取得销售收入应纳消费税。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金店自加工的镀金首饰取得销售收入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因此不征收消费税。 (4)自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调整为5%。 (5)金银首饰修理、清洗业务收入不征收消费税。 (6)用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因此,该金店当月应纳消费税合计=598.29+1282.05+3132.52+(1000000+5000+ 350000)÷(1+17%)×5%=62918.84(元)。 因此正确答案选C。

名词解释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