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宝宝公司与华宝公司就购买一批玩具进行磋商。宝宝公司在传真中言明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签订售货确认书为准。华宝公司在接到宝宝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于2001年9月1日向宝宝公司开出信用证,但宝宝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依照法律,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不成立,宝宝公司有权拒绝发货

B.买卖合同不成立,宝宝公司有权拒绝发货,但应补偿华宝公司相应的损失

C.买卖合同已成立,宝宝公司应履行合同

D.买卖合同已成立,但因未发生实际损失,故宝宝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解析:见《合同法》第33条。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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