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

A.不设股东会和监事会,只设董事会

B.董事会有11名董事

C.董事长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D.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由董事长兼任公司经理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67条、第58条、第 71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但是应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公司法》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 3—9人,不同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3—13人,《公司法》修订后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特殊规定删去,根据第4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所以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所以C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69条规定,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方可兼任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所以D选项不正确。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