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知道丈夫确实欠债,那她出庭作证说还是不说现行法律规定,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必须全盘托出她所了解的情况。那么在一些官司里,有些证人可能会陷入两难局面:不作证,违法;作证,则不利于亲人或违背职业道德,有违道德伦理。而据报道,正在起草的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第四稿规定了“拒绝作证权”,即在民事诉讼中,公民可以拒绝作出不利于和自己具有血缘关系者的证词,特定职业者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就自己职业所掌握的情况拒绝作证。建议稿里规定的证人可以豁免作证的几种情况是: 一是基于特定身份,如父母、妻子拒绝在涉及子女、丈夫的官司中作证;二是基于特定职务,如编辑、记者拒绝证实投稿人或报料人的个人及活动情况,公证员、律师、医师拒绝反映公证内容、当事人资料、涉及病人隐私的病情。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