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有一外地人在北京某公用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老板多收了他5角钱,于是他一纸诉状将电话亭老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老板赔偿他5角钱。虽然外地人胜诉了,但是他在打官司期间所花费用多达几百元。他的这种行为 [ ]

①得不偿失,不值得

②为了出风头打官司,不值得提倡

③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消费权利

④为消费者作出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榜样,应该提倡

A.①②

B.③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答案

答案:B

解答题
单项选择题 B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