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逮捕的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的是:
A.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有权自行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B.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讯问
C.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3日内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D.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发现需要逮捕被告人的,有权决定逮捕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有关逮捕的程序性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人民检察院在自行侦查的案件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依法有自行决定权。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对被告人需要逮捕的,人民法院有决定权。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发现需要逮捕被告人的,有权决定逮捕。公安机关无权自行决定逮捕。逮捕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不得自行执行逮捕。第7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第7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