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18,12,30,( ),34
A.4
B.8
C.10
D.12
参考答案:A
解析: 12+6=18,18+12=30,30+( )=34,所以( )=4。
“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为之所”是双宾语句。
B、“无”与“勿”是古今字。
C、“何厌之有”是宾语前置句。
D、两个“之”用法不同。
分泌胃蛋白酶原的细胞为
A.贲门腺细胞B.主细胞C.C细胞D.黏液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