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班必做)(8分)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指出: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型制度的组织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无论是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问题的决定权,还是行使人事任免权,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包括不同意见,保证他们充分发表意见的民主权,做好充分审议、集思广益,在基本达到共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1) 运用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分析说明上述材料。(4分)
(2)简要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意义。(4分)
(实验班必做)(8分)
(1)①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材料中人大职权的行使,要求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大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充分审议、集思广益等措施是实现正确集中、作出正确决策的基础。(2分)②集中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和保障。离开必要的集中,民主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就不会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所以人大代表的讨论、审议必须以集中的一些议题进行,以更好地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2分)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为每个中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便利合理的方式。实行这种制度,能够造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既各尽其能又各得其所,那样一种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