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材料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如此大规模的社会混乱必然产生深刻的政治影响。即便是资源丰富、有着政治稳定这一传统的美国,在这些年里也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思想和骚动:由无家可归的退伍军人组成的补助金大军……主张重新分配收入的各种建议,其中包括要求丰厚养老金的《汤森计划》;路易斯安那州参议员休伊·朗的“分享财富”运动,等等。政治动乱的另一表现是富兰克林·罗斯福在1932年的选举中取得了彻底胜利。随即而来的“新政”起了政治上不满情绪的安全阀的作用。从而有效地使种种极端主义运动归于无效。——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如此大规模的社会混乱”是由什么引起的。从政治、经济文明进程的角度评价罗斯福新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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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经历了80年代初以农村改革为重点的第一阶段,80年代中后期以城市为重点、城乡联动和全面改革以来,以中 * * 党十四大为标志,改革进入了新阶段……新阶段是改革的攻坚阶段,是以建立新体制为主要使命的阶段。——宁可《中国经济发展史》

(2)中共十四大召开于哪一年?“新体制”指的是什么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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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三 2008年10月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以263票对171票的投票结果通过了经过修改的大规模金融救援方案,为该方案付诸实施完成了关键的一步。布什赞扬众议院当天通过救援方案,称该方案对帮助美国经济抵御金融风暴意义重大。他说,他信仰自由市场制度,认为政府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进行干预,这份救援方案代表了政府为缓解不断扩大的信贷危机所采取的“决定性行动”。

(3)据材料二、三,中美两国在对本国经济发展模式的突破上有何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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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政治:使美国渡过了经济大危机,缓解了社会矛盾;为美国在二战中战胜法西斯维护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作出了重大贡献。经济:开创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新模式,使美国走上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道路。

(2)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市场与计划相结合。

单项选择题

  (二)2007年5月26日,陈绅基、王建、何静3人签订“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出资协议书”,约定陈绅基和何静各出资 3.4万元,各占34%比例,王建出资3.2万元,占32%比例。后因王建不符合出资人资格,在办理事务所设立手续时变更为由陈绅基和何静2人合伙,王建 的出资3.2万元由陈绅基和何静各分1.6万元,2人分别向王建出具了收到王建1.6万元投资款的收条,陈绅基出具的收条载明:“今收到王建办所投资款 1.6万元。收款人陈绅基2007年6月7日”。   2007年9月3日,陈绅基与何静签订合伙协议,共出资人民币10万元,设立立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人各占50%股份。2008年1月19日,陈绅基和何静2人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为陈绅基。   2008年8月20日,陈绅基向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提出辞职申请,辞去所长职务。   2009年1月5日,陈绅基将其出资3.4万元转让给何静,何静同日将该3.4万元出资转让给了王建,并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   2009年1月13日,陈绅基给何静出具的收条载明:“今收到何静交来转让出资款34000元。收款人陈绅基2009年1月13日”同日给王建出具了收条,载明:“今收到王建交来办所投资款16000元整。收条人陈绅基2009年1月13日”。   2009年1月5日,何静为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让陈绅基与王建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内容为:陈绅基将其5万元 出资转让给王建。2009年1月7日,何静向工商局提交事务所变更登记申请,要求将立洋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何静,将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王建 (王建此时已具备合伙人资格),并提交了陈绅基与王建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和合伙协议,陈绅基在该协议和决议上签了自己的名。   2009年1月12日,工商局依据何静提供的上述材料,将原营业执照中执行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何静,将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王建。   陈绅基认为,自己共出资5万元,已转让给第三人何静3.4万元,自己尚有1.6万元,即16%的股份,不存在转让给 被告王建5万元的事实,以要求确认自己与被告王建于2009年1月5日签订的协议无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中,陈绅基称自己尚欠王建1.6万 元,王建对此不予认可。另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陈绅基又起诉工商局。

下列关于本案合伙人、出资、证据及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法院应认定陈绅基已经退伙,丧失合伙人资格

B.法院应认定陈绅基仍是合伙人,其投资为1.6万元

C.陈绅基与王建所签“出资转让协议”,不具有证据的证明力

D.法院应认定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为陈绅基、王建、何静

E.本案的管辖法院应当是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法院,而不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单项选择题 B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