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论述题

材料: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0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专家称此举将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1)有人认为,公民纳税,国家受益。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2)国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请你说明此举的经济意义。(6分)

答案

(1)①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是为国家实现其职能服务的。国家通过税收为其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提供物质保障。(2分)

②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税收是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国家把公民缴纳的税收集中起来,无论是用于经济建设,发展教、科、文、卫事业,还是用于社会保障体系等,都是为维护人民利益服务的。公民在生活中也享受到国家通过财政提供的各种服务。(3分)

③综上所述,公民纳税,国家受益这一观点是片面的。(1分)

(2)①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②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③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社会和谐。(3点,各2分,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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