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与B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工业企业,A企业销售的产品、材料均为增值税应税货物,增值税税率17%,产品、材料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A企业材料和产成品均按实际成本核算,其销售成本随着销售同时结转。
A企业2012年1月1日有关科目余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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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2012年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51000元,原材料实际成本300000元。材料已经送达,并验收入库。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
(2)销售给B企业一批产品,销售价格40000元,产品成本32000元。产品已经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到达(除增值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费)。
(3)对外销售一批原材料,销售价格为26000元,材料实际成本18000元。销售材料已经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除增值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费)。
(4)出售一台不需用设备给B企业,设备原账面价值150000元,已计提折旧24000元,出售价格180000元。出售设备价款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5)期末经检查,应收账款发生减值,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减记数额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0.5%。
(6)用银行存款偿还到期应付票据20000元,交纳所得税2300元。
(7)B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70000元,A企业对B企业的投资占B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100%,A企业按投资比例确认其投资收益。
(8)摊销无形资产价值1000元,计提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8766元。
(9)本年度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为42900元;实现净利润87100元;提取盈余公积8710元。
要求:
为A企业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